微信摇出“海关内部关系”,QQ聊天遇到“键盘手”……当现实生活中的骗子,把“触角”伸向网络的虚拟世界时,留给被害人的只剩圈套和陷阱了。
近日,上海网警在办案中发现,纯粹采用钓鱼网站、木马病毒等网络技术获取“不义之财”的犯罪手段被包装升级,网络诈骗手段呈现升级态势,更趋向于“演技派”,各种现实生活中的骗局陆续出现在互联网上。网络世界如何防骗?警方表示,“骗技”再丰富,目标只有一个,用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网络社交经济往来需谨慎。
案例1
微信摇到一个“贵人”
通过微信摇一摇,就能找到距离最近、同时在摇手机的人,却从来没听说过能摇到“贵人”的。近日,喜欢收集一线品牌包包的傅小姐,就遇到了这么一件烦心事儿。
傅小姐经常摇手机结识网友。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自己竟然能摇到一个“贵人”。
“我们是摇一摇认识的,她是个很爱聊天的上海小姑娘,我们互相加了好友。”聊天中,傅小姐发现,小郁和自己一样,都是包包迷。“她还特地发了几张自己家里收藏的包包照片,看得我羡慕不已。从照片的背景看,小郁家的经济条件很不错,有个衣帽间放了很多包包,其中有几个LV限量版。小郁偷偷告诉我,原来她在机场海关有熟人,有两个限量版是从熟人那里买到的机场海关查扣的走私货。”
“我一直听说买走私货,货真价实比国外还便宜许多,可就是苦于找不到门道。”小郁“支支吾吾”说出的秘密,给傅小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她时常和小郁联系,希望能从她那里听到些小道消息。
一天,傅小姐发现联系不上小郁,不一会儿对方发来消息称“到新货了,我正在选呢,不方便联系。”这让傅小姐顿时兴奋起来,她一连发了好多条消息,询问品牌、款式、价格。“姐,抱歉,我没带那么多钱,实在没办法帮你带啦。”小郁的答复让傅小姐很着急。
“你给我个账号吧,我立即把钱打给你。”傅小姐主动要求把钱打过去。结果,她向小郁汇了12.7万元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小郁了,也没有收到包包。意识到被骗,傅小姐立即报警。
事后,通过缜密侦查,上海网警侦破了这起典型的网络诈骗案,并将“小郁”抓获归案。据悉,对方根本不姓郁,给傅小姐看的照片是从网上找资料PS的,也与机场海关没有任何关系。可惜的是,傅小姐转账的12.7万元已被犯罪嫌疑人戴某挥霍掉了。目前,戴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例2
QQ聊天遭遇“桃色”陷阱
今年2月以来,上海警方连续接到因酒吧消费纠纷而报警的多起案件,报案人称在网上结识了网名为“风中的云”的女子后要求约见,后被带至长宁区某酒吧消费,并被收取超出正常消费价值80%以上的高额费用。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酒吧门口络绎不绝,每日均有多名固定的年轻女子带领不同男性进出,行迹十分可疑。警方推断,该酒吧很可能是一个实施高额消费欺诈的犯罪窝点。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怎么结识的?团伙如何开展犯罪活动的?于是,民警就从被害人的被害经历着手开展调查,发现被害人由于猎奇心理,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风中的云”的单身女性,被其花言巧语所诱,将自身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都告诉了她,迫不及待想见到该女子,并约定地点进行会面,最终被骗。
然而,随着案件思路的逐渐清晰,一个庞大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原来,与多位被害人网上聊天的“风中的云”,根本不是女性,而是照着“剧本”聊天的“键盘手”,其中大部分都是男性。
犯罪团伙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聘“键盘手”,与被害人QQ聊天。专职“键盘手”冒充单身女性在互联网上搭识男性网民,然后将骗取的被害人的基本信息等资料贩卖给团伙组织者,再由团伙中的所谓“发号女”通过QQ、微信、短信等工具把这些信息传递分配给各组“酒托女”,将被害人带至酒吧进行高额酒水消费,骗取被害人“买单”。
经审讯,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谢某如实供述了利用“酒托女”以消费酒水为名对顾客进行高额消费欺诈案值达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将该团伙25人批准逮捕,现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案例3
炒股“盈利”无法兑现
“我委托一家网站投资股票,2个月赚了80万元,盈利部分无法提现。”近日,俞先生向警方报案,自己投资股票决定
“见好就收”,委托的投资网站迟迟不肯兑现,希望警方能联系网站帮其提现。
俞先生上班很忙,很少有时间关心股票。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一家投资网站,可以代为投资股票,而且每天的账面情况都会在收盘后公布,宣传内容十分吸引人,手续费也不贵。
“2个月至少赚3成”,网站的保守宣传,反而让俞先生感到非常真实,便尝试着关心了一下该网站连续几天的投资信息,发现他们购买的股票第二天都会涨,于是决定投资。他在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并与客服联系咨询相关事宜,并先后共投资了50余万元。接着,便隔三差五上网看看账号情况。
看着账面盈利节节高,俞先生很满意,两个月后,账面总资产已达到130余万元。俞先生决定见好就收,便联系投资网站,希望能拿回本钱及盈利的钱。不料,“专属经济人”反复劝说,股市正遇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再多放几个月肯定能有更高的收益,甚至还能在130余万元的基础上翻一倍。俞先生反复思考后,仍决定兑现离场。不料,此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专属经纪人”了。
直到向上海警方报案,俞先生依然还没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警方在长春市一幢高档写字楼内,成功抓捕了李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二人均交代了在投资网站上班期间,以提供虚构账户信息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俞某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纯粹采用钓鱼网站、木马病毒等网络技术获取“不义之财”的犯罪手段被包装升级,网络诈骗手段呈现升级态势,更趋向于“演技派”,各种现实生活中的骗局陆续出现在互联网上。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曹忠平向记者表示,近年来,随着宽带、光纤、WiFi、3G等各种互联网接入方式的普及,网络变得触手可及,使得传统的诈骗手段开始在网络上出现并不断演变、升级,网络的非直接接触式的信息传播和交流方式使得网络诈骗不受地理范围的限制,危害性更大、隐蔽性更强、骗术也更多种多样,但其本质仍是编造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据介绍,去年8月至12月,上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累计受理网络诈骗案件84起,成功侦破62起,涉案总金额846万元;累计协助外省市网安部门协查网络诈骗案件逾500起。
去年青岛的一位朋友QQ上被骗。先是北京的“姐姐”上线后要视频,视频头像里面大姐一身休闲的家装,随便聊了一会儿后姐姐说要借二万块钱,有急用,最好是马上就汇。朋友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大姐说直接汇一个银行账号吧,自己手机欠费了不方便电联。他急急忙忙汇完钱赶回到家中时,“姐姐”还没下线,说“钱收到了”。可是发觉不够,能不能再凑一点,最好是五万。朋友这一下起了疑心。一个电话打过去,姐姐电话并没欠费。接下来的事情毋庸赘述,想必大家都猜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网络无父子,就是你的“亲”姐姐,也不要轻信。
整理:我爱上QQ
来源:搜狐网